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
新华全媒+|峭壁上的春运安全守护者******
位于重庆市武隆区境内的渝怀铁路白沙沱1号隧道,地处乌江之畔,其一侧出口仰坡垂直高差300余米。在这个铁道旁平均坡度近60度的陡峭仰坡上,时常会有一群身着工服、手持各种排险器械的铁路工人攀爬其上。
春运开始后,这群峭壁上的安全守护者,进一步加强山体巡查、危岩检排的力度。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全力守护着从坡下经过的、春运期间增加至每天97对的往来列车,也守护着这条沿乌江而行、穿梭于武隆区喀斯特地貌间的铁路线。
记者:李爱斌
摄制:苏志刚
报道员:裴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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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