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春运首周发送旅客182.98万人次******
中新网哈尔滨1月16日电(陈晓光 记者姜辉)16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春运1月7日启动以来,截至14日,黑龙江省共发送旅客182.98万人次,其中,铁路发送旅客97.74万人次,同比增长169.7%;民航发送旅客19.08万人次,同比增长42.81%;公路发送旅客66.16万人次,同比下降21.28%,全省高速公路车流量32万辆,与去年同期比增长18%。
春运期间,黑龙江省全面开展出租车和道路客运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拒载、议价、宰客、拼客、非法营运等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百吨王”等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排查“两客一危”安全隐患,持续营造平安、文明、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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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