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技术合同成交额破3000亿元 呈四大特征******
中新网武汉2月2日电 (梁婷 赵鋆冲 朱玲霄)记者2日从湖北省科技厅获悉,2022年湖北省登记技术合同76719项、成交额达3017.8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0.74%和42.92%,且呈现四大明显特征。
该省五大优势产业技术交易持续活跃,光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命健康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北斗产业等五大优势产业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492.40亿元,同比增长63.72%,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比重达49.45%,比上年提高6.28个百分点。
重点区域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其中,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区域技术扩散和承接能力领先于其他地区,武汉、鄂州、黄石、黄冈、咸宁等5地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合计1800.01亿元,同比增长30.98%,占全省总额的59.65%。其中,武汉市技术市场交易成交额1357.41亿元,位居全省第一,同比增长20.36%,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44.98%。
数据显示,湖北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显著,由企业输出技术合同56443项,交易金额2738.08亿元,同比增长45.03%,占全省技术合同总成交额的90.73%,比上年增加1.32个百分点。
在湖北输出的技术合同中,流向省内的达1757.80亿元,占总成交额的58.25%,成果就地转化能力逐步增强。(完)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作者:沈家文(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要有力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布局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当前,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科技竞争复杂激烈。我们站在新的更高发展起点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成艰巨的科技创新任务,尤其需要在体制机制上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强保障。构建更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创新生态,亟待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全面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的关键举措,有助于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有助于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要在以下3个方面着力。
建立健全更加适应国际科技竞争和应对风险挑战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我们要适应有效应对新挑战、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需要,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从体制上增强科技创新和应急应变能力,改变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
加快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新动能。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大科研、勇于战略创新,建立快速响应的数字化管理体制和高效能科技创新统筹协调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政策的整体协同和有效衔接,把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整合创新资源,提高科研投入产出效率,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构建更加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现代化科技管理方式,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实现质的飞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形成创新合力。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优化科研组织架构,形成更加适应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管理方式,充分激发创新活力和潜能。加强产学研融合和开放式创新,引导企业加大前瞻性和应用性基础研究投入,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创新供给与发展需求高效对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