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采取的是典型的日常生活叙述方式,她的句式是短促的,这使她的叙述很像是在与亲人絮叨唠嗑,具有浓郁的日常性和人际交流的亲切感。不得不佩服付秀莹的叙述能力,她这两部小说都是在讲述芳村的家常事,看似平平淡淡,没有什么戏剧性冲突,却是有滋有味。仔细读了付秀莹的小说,才明白这还不完全是由于她的叙述能力强,更由于她对乡村的日常生活有感情、有体会、有思考。付秀莹的思考始终贴着乡村的伦理精神而展开。乡村是以家庭为中心的生产生活方式,血缘和地缘是农民进行人生价值判断的两大基础。以血缘和地缘为主调的乡村伦理精神就像黏合剂一样协调着乡村人际关系。付秀莹在《陌上》这部小说中将此表现得十分充分。而在《野望》中,她则是对乡村伦理精神作了进一步的思考。她思考的重点是:在新时代和新生活的背景下,乡村伦理会面对什么样的挑战,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付秀莹专门挑选了翠台一家为代表来看乡村的变化。翠台一家是很普通的一家,丈夫根来是一个老实本分且很勤劳的农民,他养了十几头猪,是村里少有的几个养猪专业户之一。翠台里里外外地忙着,既要操持好家里的一切,还要关照好公公婆婆的生活。儿子大坡、儿媳爱梨和孙女一家三口和他们住在一起,其乐融融。小说的开头正是小寒节气,芳村的家家户户都在热热火火地准备过年。小说的主人公翠台出场了,她像往常一样吃罢早饭要到她爹那边的院子里去。但她爹的一句话,才让人们了解到,看上去像往常一样的翠台其实心里藏着焦急的事,她的儿媳妇因与儿子拌嘴竟连夜带着孩子跑回娘家去了。这看似无非小两口拌嘴的小事,付秀莹却将其写得一波三折、跌宕起伏,而这一切又都是贴着日常生活去写的。一方面,翠台担心儿媳妇一生气不回来过除夕了,另一方面,要请谁去劝她回来才合适也颇费思量。这对一个农村家庭的主妇来说,都是关乎情面的事情。如果儿媳妇过年没回来的话,这会让全家在村里颜面尽失;至于请谁去劝,则涉及关系亲疏、作用和影响的大小等问题。该请的人都请了,翠台还专门去庙里烧了香,但对方丝毫不听劝。翠台正一筹莫展时,儿媳妇却主动打电话给她丈夫,让丈夫接她回家,全家仿佛啥事也没发生过似的,高高兴兴地准备过大年。回家与不回家,其实背后都是乡村伦理在起作用。
说到底,这不过是一桩小家事,付秀莹却将其写得风生水起、有滋有味。这是因为她懂得滋润乡村日常生活的活水在哪里,看似琐碎的日常生活叙述并不令人读来有枯燥感,就在于她顺着这股流淌着的泉水去写,让叙述富有湿漉漉的灵动性。这股泉水其实就是乡村伦理精神。因此可以说,付秀莹在《野望》中延续了《陌上》的主题。但在《野望》里,乡村伦理精神的这股泉水跳荡得更加活跃了,时不时地掀起了小浪花。这是因为农村不断发生新的变化,不断涌入新的材质、新的现象。就像这次翠台的儿子和儿媳闹出的小风波就是因为年轻人有了新的生活追求,他们也不会像长辈那样习惯于在传统伦理要求下约束自己的言行了。付秀莹在这部小说里就是要表现出,当农村面对新时代和新变化时,乡村伦理是如何处理日常生活矛盾的。乡村生活看上去平平静静,其实不断有新的东西在叩击着人们的内心,让人们内心泛起涟漪。当乡村的日常生活中加入了越来越多的新观念、新习俗时,乡村伦理关系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否则人们面对新的东西会“消化不良”的。比如翠台的婆婆看到老牛他娘要听自己媳妇的遣使时,便感慨“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这句老话如今不灵了。有意思的是,她是当着翠台的面说这句话的,突然意识到给媳妇说这话不妥当,“忙装着往灶膛里添柴”来遮掩过去。从这个小细节就能看出,乡村日常生活悄悄地发生了变化,老人一边抱怨现在的媳妇不听婆婆管了,一边又不敢在自己的媳妇面前耍婆婆的威风。付秀莹选择翠台这样一位普通农村妇女作为主角,是从细微的角度来表现现实的新变化的。新变化不仅是宏大的工程,而且也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油盐酱醋之中。翠台这一年来没少经历疑惑和烦恼,大多都与她还不适应新变化有关。她的女儿就令她越来越难以琢磨。比如女儿的手机不让她看,说这是隐私。又比如她本来指望女儿读了大学能留在城市,给全家增光,却没想到女儿表示毕业后要回到芳村,这真让翠台完全看不懂这个世界了。可是,翠台并没有被接踵而至的新东西弄得“消化不良”,这是因为在乡村伦理中增添了很多的“益生菌”,帮助翠台有效地将新东西吸收到日常生活中。这“益生菌”也许是女儿从学校和城市携带过来的,也许是村头那只大喇叭传递过来的,当然更应该是为丈夫养猪分担了风险的合作社政策颁布过来的。“益生菌”让乡村伦理更加完善,也更加和谐。
付秀莹在《野望》中的时间设置十分讲究,她以中国传统的二十四节气作为小说的时间节点,演绎了芳村一年的光阴。小说讲述的故事分明是当下现实的,却又模糊了现实时间的具体所指。可以说,付秀莹采用的是芳村特定的时间,一方面,芳村人在心理上还遵循着传统的时间理念,另一方面,芳村的现实又紧随着时代的节奏。付秀莹便是在这样的情境中去书写乡村日常生活的,日常生活仍然像一条平淡的河水,然而新时代的变化就像糖溶入了水中,我们品一品付秀莹的叙述,就能感觉到丝丝甜味。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4版)
一题而三命意的《伶官传序》******
作者:詹丹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伶官传序》分别在中开头、中间和结尾,出现了三处观点句,即: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对此,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
这篇文章是把“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作为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
而陈必祥在《欧阳修散文选集》题解中论及此文时,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全文的主旨”,把第二处称为“结论”,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是“扩大和深化了主题”。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
不过,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但更重要的,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天命”,这是一篇的主干。其次,所谓“人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认为第一处观点句“人事”是主干,后两处是“人事”的具体表现,大致体现出“总-分-分”这样的逻辑关系。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从逻辑分类看,后两处的观点,确实都属于“人事”的范畴。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人事”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中的“人事”毕竟没有具体内涵,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提出了与“天命”相对的观点,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也就是说,相对于纷繁复杂的“人事”来说,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只是当作为与“天命”对等的一个概念,把传统的认同“天命”的观念也向“人事”有所转向,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
也正因为“人事”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其实,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旧五代史》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
然得之孔劳,失之何速?岂不以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沫之艰难,狥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而避祸。夫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所谓“咸有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伶官传序”似乎更突出其重点,所以在林林总总的“人事”中,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忧劳”和“逸豫”这一组概念对比。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人事”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这里且举一事为例。
《新五代史》有记录说:
同光三年夏,霖雨不止,大水害民田,民多流死。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思得高楼避暑。宦官进曰:“臣见长安全盛时,大明、兴庆宫楼阁百数。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庄宗曰:“吾富有天下,岂不能作一楼?”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宦者曰“郭崇韬眉头不伸,常为租庸惜财用,陛下虽欲有作,其可得乎?”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虽祁寒盛暑,被甲跨马,不以为劳。今居深宫,荫广厦,不胜其热,何也?”崇韬对曰:“陛下昔以天下为心,今以一身为意,艰难逸豫,为虑不同,其势自然也。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常如河上,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庄宗默然。终遣允平起楼,崇韬果切谏。宦官曰:“崇韬之第,无异皇居,安知陛下之热!”由是谗间愈入。
在这里,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而不听忠臣进谏、尽受小人蛊惑,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资治通鉴》也记录了这一史事,胡三省加注感叹说:“郭崇韬之言,其指明居养之移人,可谓婉切,其如帝不听何!”
此外,观点句中,“兴国”和“亡身”对举,“国”和“身”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身死国灭”,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宗后来的“逸豫”事例斑斑可举,但文章从《尚书》中的“满招损谦受益”引出该文的观点句“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这样,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也就是作为“序”而指向“伶官传”的特殊性,所谓“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这第三处的观点句,就是微观了(尽管结尾的“岂独伶人也哉”一句,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
在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我们都是以“人事”为立论前提的。在这过程中,作者所谓的“虽曰天命”一句,似乎被抛到了一边。我们固然可以说,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否认“天命”的存在,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我们没有意识到,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天命”意识,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无意中遗漏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后一句“自然之理也。”而这似乎从“人事”中逸出的,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规律性之理,以颇为“自然”的方式出现,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而这,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天命”互为相通,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认为是从“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也就是“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可以借助自然灾害,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所谓“天谴事应”。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新唐书》,就讨论了“天谴事应”的问题,并对此有所质疑。在“五行志”中,认为后世之人是在“曲说而妄意天”,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而《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正是从“天命”向“天理”过渡的桥梁。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这被沟口雄三称为“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得到理解,成为一种规律时,认识到这种规律、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不断重蹈覆辙时,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呜呼!”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