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港拖1”轮 山东港口供图
“青港拖1”轮拥有两颗动力“心脏”,即采用“柴油+电力”双驱动模式。除了柴油发动机推进系统,该船配备的电力推进系统同样能提供最大静水航速11.7节、最大续航力4.5小时的动力。通过自主研发的动力配置方案和转换控制算法,操作者使用同一手柄可以操控两套推进系统,纯电力推进和柴油机推进两种模式可实现一键无缝隙智能切换。
混合动力的汽车对于大家来说早已不陌生,但混合动力的船舶却鲜有听闻。前不久,全国首艘油电混合智能拖轮——“青港拖1”轮在山东港口青岛港启用,该船采用传统柴油机推进和电力推进双驱动模式,在纯电力模式下可实现零油耗、零排放,创造了拖轮绿色作业的新模式,也为航运业技术创新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
双驱动模式可实现一键切换
2022年12月30日,“青港拖1”轮从山东港口青岛港前湾港区码头离港,正式启用。该船长39米、型宽11.5米、型深5.3米,马力为5200匹,采用“自由航行+助泊作业”两种运行模式,主要用于协助进出山东港口青岛港的大船靠泊、离泊和移泊。
“青港拖1”轮拥有两颗动力“心脏”,即采用“柴油+电力”双驱动模式。除了柴油发动机推进系统,该船配备的电力推进系统同样能提供最大静水航速11.7节、最大续航力4.5小时的动力。通过自主研发的动力配置方案和转换控制算法,操作者使用同一手柄可以操控两套推进系统,纯电力推进和柴油机推进两种模式可实现一键无缝隙智能切换。
“‘青港拖1’轮的柴油机推进系统配置2台主柴油机,单机功率1920千瓦;电力推进系统共配置4套磷酸铁锂电池组,总容量为2760千瓦时。该船的启用,将有效解决传统拖船在航行和作业过程中柴油主机低效能、高油耗、高排放的问题。”“青港拖1”轮船长李瑞峰介绍说,在绝大部分工况下,该船会优先使用锂电池推进模式作业,在满电情况下可支持全船连续作业4.5小时。
据山东港口青岛港轮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雷介绍,“青港拖1”轮由山东港口青岛港历时18个月自主研发,造价约6000万元,设计使用寿命为30年。
记者了解到,“青港拖1”轮已取得中国船级社授予的6个附加标志,分别为智能航行(N)、智能机舱(M)、智能能效(E)、智能集成平台(I)、混合动力Hybrid、无人机舱AUT-0,并由此成为中国国内首艘取得智能航行附加标志的全回转拖轮、首艘取得混合动力Hybrid附加标志的全回转拖轮、首艘取得4个智能附加标志的全回转拖轮,以及中国国内取得智能船舶附加标志最多的全回转拖轮。
配备6套人工智能系统
1月9日凌晨,“青港拖1”轮接到作业任务,自镰湾河基地出发,来到青岛港前湾港区,与其他拖轮密切配合,连续作业5个多小时,协助矿船、集装箱船舶完成安全靠离工作。早上7时许,“青港拖1”轮又行驶到青岛港油港港区,投入到20万吨级油船“伊兰特”的靠泊作业中。
“‘青港拖1’轮主要在青岛港前湾港区、油港港区、大港港区进行作业。港内水域船舶通航密度大,航行风险高,为此,船上配备了6套人工智能系统,能有效保障船上人员、设备与自身航行安全,提升港区航行、作业的安全性。”李瑞峰说。
记者了解到,“青港拖1”轮使用自主开发的港作拖轮智能化系统,该系统可提供4216个数据点的辅助决策逻辑及解决方案,使船舶的智能化管理成为现实。
“全船共有12568个传感器、6套人工智能建模系统,敷设电缆45公里,为常规拖轮的3倍。”“青港拖1”轮总指导电气工程师颜卓翁介绍,“青港拖1”轮搭载多元融合态势感知辅助避碰、拖轮作业辅助航行、机舱“跑冒滴漏”监测、振动监测、噪声监测、智能巡检等6项国内首创人工智能系统,多项前沿技术首次在船舶上应用。
以“青港拖1”轮搭载的多元融合态势感知辅助避碰系统为例,该系统将微光补偿高清摄像机、激光测距雷达、超声波雷达进行深度融合,采用AI图像处理、回波点云分布、杂波图像抑制等多项技术与边缘检测算法相结合,实现了集检测距离设定、高保真图像呈现、距离精确显示、夜间图像增强等众多功能于一身。
“多元融合态势感知辅助避碰系统是符合港作拖轮工况的最先进辅助避碰系统,可对本船周边的所有目标进行识别、测距并报警,确保‘青港拖1’轮安全行驶和作业。”颜卓翁告诉记者。
同时,配合布于全船的12568个传感器,人工智能系统可随时提取相关数据对船舶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分析,在保障船舶与航行安全的同时,减少人员依赖,使全船配员可低至8人。
纯电力模式下实现零排放
记者了解到,“青港拖1”轮船舶上层建筑一共有三层,每一层的前壁都是斜面设计,配合左右驾控台滑道椅设计,能最大限度提高驾驶员视野,保证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进行安全观测的舒适度。该船大桅采用变径支撑设计,既简洁美观,又保证强度;船首甲板机械做到双缆车双锚机独立操作,既互不影响使用,又互为备用。一层生活区内则按照船检规范最新要求,每名船员均设置单独房间,配备必要起居设施,为船员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生活区内还设置了直通集控室通道。
此外,绿色低碳是“青港拖1”轮最显著的特征,在纯电力模式下,该船可实现零油耗、零排放。“与传统的燃油拖轮相比,‘青港拖1’轮每年可节约近227吨柴油,节省燃油费用120余万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00余吨。”李瑞峰介绍说。
自一体化改革发展以来,山东港口坚持自主创新,将智慧绿色港口建设作为驱动港口转型发展的首要手段,“青港拖1”轮即是山东港口以科技实力强化智慧港口建设、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成果。
“‘青港拖1’轮的启用,为航运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打造了拖轮智慧绿色发展新样板。目前,我们正在规划投用更多的油电混合智能拖轮,并将在新能源化、遥控化、无人化船舶方向继续开展研究攻关,进一步推进绿色低碳港口建设。”张雷告诉记者。(实习记者 宋迎迎)
禁售调味电子烟化名“奶茶杯”网上偷卖******
禁售调味电子烟化名“奶茶杯”网上偷卖
销售商不问买家年龄 商家明知禁售品仍出售
“调味电子烟不是不允许卖了么?为什么现在网上还有这么多人在卖?”近日,有网友反映,在社交平台上有人以“奶茶杯”“可乐罐”等名义出售已被国家禁止销售的调味电子烟。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确有商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售卖调味电子烟。还有电子烟中间商称,有一些青少年通过网络上的商家来购买调味电子烟。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此前国家鉴于调味电子烟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已规定禁止售卖此类产品。“电子烟中的调味剂一般来说是化学合成的,吸食后可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调味电子烟的危害很大,其主要成分跟传统香烟一样都是尼古丁。有律师表示,网售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市民可通过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等方式举报此类行为。
化名“奶茶杯”“可乐罐”
被禁售调味电子烟网上售卖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部分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售卖所谓“奶茶杯”“可乐罐”等,实际联系之后,发现这些人售卖的是已被国家禁止出售的调味电子烟。
北青报记者根据网友的提示登录到一处社交媒体平台,在“奶茶杯”页面下,可以看到不少网友发出的求助,询问谁可以出售“奶茶杯”“可乐罐”等货品,还有网友在该页面里发布了“奶茶杯”的实物图,图上显示,所谓的“奶茶杯”其实就是调味电子烟。
北青报记者通过该社交媒体平台,以买家的名义联系到了多名销售调味电子烟的商家,一名商家发来的电子烟“菜单”显示,其销售多个品牌的电子烟,其中一种品牌就包括了椰青、茉莉龙井、柠檬草、香芋冰激凌等13种口味,“菜单”上的宣传文字称电子烟里有15毫升烟油,并配有600毫安电池。此外,该款电子烟的尼古丁含量为3.5%。
商家提供的另一款造型为玩具熊的电子烟宣传材料中显示,该款电子烟含18毫升烟油,尼古丁含量为3%,包括花皮西瓜、玫瑰葡萄、高丛蓝莓等12种口味。
该商家表示,相比其他商家,她出售的产品均为真品,因此价格会贵一些。商家称,会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一些“奶茶杯”等关键词,一方面吸引客户,一方面规避平台的审查。
商家明知系禁售品仍出售
有上线中间商提供货源
北青报记者以学生身份联系了另一名商家,该商家并未因客户是学生拒绝出售电子烟,反而主动介绍了自己所有的口味。不过该商家表示,卖完这一批货物后打算先不卖了,“最近来买的人挺多,年前进的一批100多支电子烟已经卖完。但现在查得比较紧,打算卖完这批货就先停一段时间。”
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而该商家并未要求记者提供任何身份证件。
该商家称,其只通过邮寄的方式售卖电子烟,不会在线下店铺销售,“因为承担的风险还是很大的。”北青报记者从该商家处购买两盒调味电子烟,到货的电子烟外观如同奶茶杯,并带有一个吸管状的吸食口,即使没有打开吸食口的盖子,都能闻到一股浓烈的调味香精气味。
电子烟的包装盒上介绍,该电子烟的成分包括丙二醇、植物甘油、食品调味剂和尼古丁,包装盒上还特别警告尼古丁是上瘾的化学物质,未成年人禁止使用并应远离儿童和宠物。
针对该调味电子烟在网络上销售的情况,北青报记者已向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并已被该部门受理。
多名网上商家表示,其电子烟由上线中间商提供。北青报记者通过社交媒体上留下的另一联系方式,联系到了一名自称招收代理的中间商。该中间商表示,其可以直接对接到仓库,给下线商户发货。
另一名自称掌握调味电子烟仓库的商家表示,其发展的下线包括代理和批发两种,操作方式不太一样,这段时间每天出货量都很大,“至于下线如何卖出去,我就管不了了。”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联系到的所有卖家均未在推销时询问过记者的年龄。
电子烟中调味剂多为化学合成
随烟雾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发文称,有商家将调味电子烟以“奶茶杯”“星球杯”等名义销售,这类电子烟“对校园里的未成年学生很有吸引力,虽然是一次性,但里面却有15毫升的大容量烟油”。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就明确规定,禁止电子烟烟弹销售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根据这一规定,国内已禁售任何调味电子烟。此外,电子烟的危害很大,主要成分跟传统香烟一样都是尼古丁,“青少年吸食电子烟可能会成瘾,最后转变为传统烟民的概率会更高。”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所谓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设备,其烟油主要成分是尼古丁,并添加大量调味剂、芳香剂,制成如冰激凌、咖啡、白桃等口味的新型烟草。此前因口味繁多,受到部分年轻群体特别是青少年的喜爱。但青少年发育尚未成熟,易受新奇事物影响,一旦接触到电子烟,对他们的健康、安全会产生直接的威胁。
张建枢说,电子烟中的调味剂一般来说是化学合成的,无法像食品级产品那样被吸收,一旦吸食后,烟雾中的化学成分会直接通过呼吸进入人体,随后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张建枢表示,正是鉴于存在这些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去年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并于当年5月1日施行,其中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此外,去年10月1日实施的《电子烟》国家标准中要求,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网售调味电子烟违反法规
将面临警告、没收、罚款等处罚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网售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已经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子烟》国家标准中明确电子烟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所以生产、销售调味电子烟,直接违反了相关规定。”
韩骁介绍,根据规定,对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监管谈话,中止平台交易资格,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业务资格等措施。
他表示,如果有网友发现有人在网上售卖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或向当地、上级烟草部门投诉等方式举报。
韩骁说,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还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商家将电子烟销售给未成年人,将面临警告、没收、罚款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谈话,中止平台交易资格,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等行政处罚。 文/本报记者 屈畅 实习生 刘可纯
统筹/蒋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