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产品仅靠包装赢市场行不通******
本报记者 孟刚 文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市酒类产品进行了商品包装监督抽查,发现标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茅台不老酒(配制酒)包装空隙率不合格。事实上,2021年小糊涂仙、郎牌、杜康4批次酒类产品也因为包装空隙率项目不合格,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通报。
记者梳理发现,空隙率不合格成为酒类产品包装不合格的主要问题。业内人士认为,酒类产品过度包装是酒业阶段性的产物,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以及酒类消费趋向品质化、理性化,酒类过度包装问题将加速得到解决。
空隙率不合格问题常见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官网公布了《2022年上海市酒类商品包装物减量(过度包装)监督抽查结果》,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以下简称2009版标准)、JJF 1244—2010《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等标准要求,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比率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50批次抽检中有1批次不合格:标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上海文峰千家惠超市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的茅台不老酒(配制酒)包装空隙率不合格,规格型号为500毫升,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记者了解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是茅台集团全资子公司,其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1984年。
茅台集团近日回应《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称,此批次产品系保健酒业公司此前生产的总经销产品,已经对该批次检验不合格产品全部召回处理,并将整改后的包装重新送检。
近年来,酒类过度包装问题不时出现,且多为包装空隙率不合格。例如,2021年5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2020年上海市酒类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贵州小糊涂仙酒业有限公司等厂商生产的酒,包装空隙率均被查出不合格。而在2016年、2017年,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多次发布的饮料酒商品包装监督抽查结果也显示,多批次名酒品牌旗下产品因包装不合格被通报,不合格项目均为包装空隙率。
所谓包装空隙率,是指商品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根据2009版标准规定,饮料酒的包装空隙率应≤55%。另外,根据规定,当内装产品所有单件净含量均不大于30毫升或30克,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75%;当内装产品所有单件净含量均大于30毫升或30克,并不大于50毫升或50克,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60%。
过度包装是阶段性产物
记者发现,此前,一些名酒企业的主打产品也会出现过度包装问题。但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发布的抽检结果显示,酒类过度包装问题多见于非名酒或者名酒的贴牌开发产品。
中国酒业智库专家蔡学飞表示,酒类过度包装现象长期存在,原因并不复杂,因为酒类产品重要的消费场景就是社交,在社交场景下,“高大上”、新奇的包装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产品本身价值的体现,所以,过度包装问题在酒类收藏市场和礼品市场上长期存在。
酒类营销专家肖竹青也认为,食品行业过度包装主要体现在月饼、保健品行业,尤其是养生保健产品过度包装现象更为严重。而一些酒企为彰显品牌价值,也喜欢用“高大上”的包装博取顾客眼球,特别是在贴牌定制酒领域。
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一些名酒企业开始在包装上进行创新,酒类产品的包装造型、结构呈现出差异化的新态势。
蔡学飞表示,对于一些品牌影响力不强的企业来说,可以通过较为繁复的外部包装设计来提升整个产品的价值感,从而提高产品溢价,支撑较高的价格。“但确实应该看到,通过过度包装实际上解决不了产品价值问题,只能是白酒发展阶段性的产物。随着理性消费意识崛起,过度包装外显性价值其实在大幅下降,酒类过度包装已经成为非理性消费的代表,正在逐渐被市场淘汰。”蔡学飞说道。
包装附加值将大幅降低
目前,酒业特别是白酒行业进入总量萎缩、消费需求迭代升级、市场竞争逐步加剧的新发展阶段,对酒企和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新标准涵盖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包括茶叶、酒类等,将于2023年9月正式实施。具体到酒类产品包装上,规定酒类包装层数应≤4层、包装空隙率≤30%、必要空间系数为13。
蔡学飞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以及消费者理性消费、环保意识不断增强,酒类过度包装问题正在不断改善,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简装酒或者光瓶酒的出现。”
肖竹青也认为,如今,消费者购买行为趋于理性,更多消费者越来越认同可以省略酒包装,选择光瓶好酒成为一种潮流。
蔡学飞表示,酒类消费最终还是会回归到产品品质本身,包装的附加值将大幅降低,这也是符合酒类品质化消费、理性消费的一个大趋势。
肖竹青则认为,消费者指定购买和持续复购,一定是对产品有良好的消费体验。只有重视品质体验和品牌提升的酒企,才能真正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才能走得更远。
文化和旅游部:丰富元旦春节期间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2023年两节临近,有关部门已为广大群众准备好丰盛的文化大餐。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元旦春节期间将要举办的群众文化活动、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情况。
乡村“村晚”将开启全国百姓“新春大联欢”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副司长朱渤介绍,元旦春节期间,各地将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村晚”系列活动。今年“村晚”大幕12月30日拉开。广大农民群众将自编、自导、自演各类节目,展示家乡独具特色的风俗年景;承载乡音、凝聚乡情,传承优秀乡土文化;展现新时代新农村的新面貌,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和文明乡风建设。考虑到疫情影响,各地届时也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线下活动的规模和参与人数。
除了线下“村晚”活动,云上“村晚”也将精彩纷呈。国家公共文化云、央视频等多媒体平台将持续打造云上“村晚”专题,让广大群众在关注身边“村晚”的同时,可以足不出户一站式全景式欣赏各地的“村晚”,云游各地乡村,随时随地欢聚“云村”。其中,2023年1月14日,《我的“村晚”我的年》融媒体直播节目将以“主会场+各地联动接力展播”的方式,汇聚全国多个地区特色“村晚”,将“村晚”舞台从演播室延展到大江南北,带领广大观众云上看“村晚”、云上游乡村。
线上线下共享“非遗年夜饭”
春节也是各地广泛开展非遗传承实践活动的重要时间节点。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李晓松介绍,与春节相关的龙舞、狮舞、年画、剪纸、灯会、庙会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共有200多项。文旅部将鼓励各地利用剪纸、年画、灯彩等非遗项目,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鼓励群众参加舞龙、舞狮、灯会、庙会等节日活动。
另外,2023年1月14日(腊月廿三)至2月5日(正月十六),文旅部将举办“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活动,支持网络平台集中展播非遗年俗视频,并在小年、除夕、大年初一、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出“赶大集买年货”“晒团圆年夜饭”“舞动中国龙”“点亮中国灯”等话题讨论、直播活动;发动年俗非遗项目所在地的非遗保护机构、保护单位和非遗传承人,用镜头记录年俗非遗传承活动,在网络平台直播或视频展播,让人民群众“云端”感受欢乐、喜庆、祥和的中国年氛围。
其中,抖音将发起“非遗过年dou来播”话题活动,设置“舞动中国龙、欢度家乡年”板块,通过主题直播、科普短视频、特效贴纸、知识问答以及新年许愿寄语等方式,提升活动丰富性;快手把民间闹新春活动中的舞龙、舞狮、社火等民俗庆典表演作为主体,将通过短视频、直播、用户互动等方式,在春节期间展示各地的特色文化;哔哩哔哩将发起“金狮献舞迎万家——祥瑞直播家乡年”话题,邀请站内up主围绕活动主题制作优质视频内容;微博将设置“非遗盘点”等栏目,通过科普年俗非遗、征集非遗作品、发起特色活动投票的形式开展年俗宣传;酷狗音乐将上线主题歌单,开展国风音乐和春节音乐直播等,以专区、直播、歌单等作为传统年俗的创新表达和传播方式。
将优秀群众文艺作品送到群众身边
两节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赏年画过大年”为主题的新年画联展活动。目前,主办方共征集到农民画、木版年画等新年画作品1068件,将从中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线上线下展览展示活动。各级文化馆(站)、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举办系列优秀新年画作品的线下展览、公益讲座、互动体验、交流展示等文化活动。国家公共文化云等线上平台将举办“赏年画 过大年——云上年画展”,通过“赏年画”“讲年画”“绘年画”“寻年画”“乐年画”等栏目,展示优秀新年画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互动交流活动。
今年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上开展的第十九届群星奖评奖工作,共评选出30多个群众文艺获奖作品。朱渤介绍,文旅部将在全国开展“大地情深——全国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巡演活动”,让广大群众共享群众文化发展成果。同时,文旅部将组织协调各省以“大地情深”为品牌,组织当地优秀群众文艺作品进行基层巡演,将优秀群众文艺作品送到群众身边。其中,春节期间,江西将结合“百姓大舞台”开展“千乡万村闹新年”“百馆千万场 服务来共享”等文化惠民活动,海南将在全省开展“春风村雨”文化惠民活动。(光明日报 记者 韩业庭)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