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本报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邱玥 从17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将重点抓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十二个方面工作。会议要求,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新开工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360万套(间)。
会议指出,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协调性,以更大力度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市场信心,努力保持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同住宅产业发展相协调,严控投机炒房。
会议强调要防范风险。要“抓两头、带中间”,以“慢撒气”的方式,防范化解风险。“一头”抓出险房企,一方面帮助企业自救,另一方面依法依规处置,该破产的破产,该追责的追责,不让违法违规者“金蝉脱壳”,不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蒙混过关。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做好保交楼工作。“一头”抓优质房企,一视同仁支持优质国企、民企改善资产负债状况。
会议同时强调要促进转型。各项制度要从解决“有没有”转向解决“好不好”。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到位,防止资金抽逃,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要大力提高住房品质,为人民群众建设好房子,大力提升物业服务,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要形成房屋安全长效机制,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保险等制度,让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有依据、有保障。(光明日报)
“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