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早点公开机密文件?白宫这样为拜登辩解……******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白宫当地时间17日对没有及时公开在拜登私人办公室和住宅中发现的机密文件一事进行了解释,坚称因保护司法部的调查,所以没有早点公开某些细节。
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发言人伊恩•萨姆斯说,“我明白,在保护和捍卫正在进行的调查的完整性与提供和调查相关的公开信息之间,存在着矛盾。”
资料图:拜登发表讲话。 中新社记者 陈孟统 摄他说,随着司法部和现在的特别检察官调查此事,一些信息会自然发布出来的,并称这是“所有调查的自然组成部分”。
萨姆斯还说,“我们希望尽其所能提供尽可能完整的信息。”
白宫因处理拜登处理机密文件的方式而受到批评,甚至受到一些民主党人的批评。这包括披露的内容和时间,当最初披露在拜登的办公室发现文件时,并没有说在拜登的家中也发现了额外的机密文件。
白宫还等了超过24个小时才公布上周在拜登位于特拉华的家中发现的另外五页标记为机密的文件。在拜登的律师于11月初首次发现机密材料之后的几个月里,有关此事的任何信息都没有向公众披露。
对文件披露的缓慢步伐引起了人们对白宫做法的质疑,共和党人指责拜登的团队不愿透露这些发现。众议院共和党人誓言要亲自调查此事,并已开始向白宫提出监督请求。
萨姆斯说,白宫将在“适当时候”决定如何回应这些要求,但他指责共和党人把文件问题变成了“政治舞台剧和政治噱头”。
根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报道,即使白宫试图证明他们在公开文件方面的努力是合理的,仍旧不能回答关于此事的一些问题。这包括拜登本人是否会在负责调查此事的特别检察官面前作证。
萨姆斯说:“我们不会提前与特别检察官协商,猜测他们想要什么,或者不想要什么,或者要求什么。”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拜登的私人律师要参与清理他在华盛顿的私人办公室时,萨姆斯指出,考虑到办公室主人的身份,这项工作也就变得很敏感。他说,“我认为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这些都是个人资料。让他信任的助手清理办公室,我认为这是不言自明的。”
萨姆斯说,一旦特别检察官完成他的调查,他们会向公众公开更多的信息。他还说:“这里的许多答案可能需要等到特别检察官的调查结束后才能知道。但与此同时,我们打算配合这项调查,以便能够迅速和彻底地完成调查。”
根据美国《总统档案法》规定,总统和副总统任内所有文件必须留存,卸任时交给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管理。目前拜登基本承认在私人办公室和住宅内留存副总统任期内的机密文件的事实,这也给共和党人留下口实,容易被追究处理文件不当和泄密的责任。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