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是承载着中华文明的标志性文化符号,在中国人心中有着不可逾越的地位。由于地域、文化的不同,中国各地春节习俗也有差异。
在中国南方,以广州及珠江三角洲一带为主的广府人过年民俗文化丰富多彩,具有鲜明特色,甚至传至港澳及海外。广府人如何过春节?年夜饭必吃哪些菜?迎春花市“行花街”、拜年爱说“恭喜发财”,又有何种意涵?岭南民俗专家、广东省文化学会副会长曾应枫近日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分享广府年俗及其蕴含的美好愿望、文化特色。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作为广东三大族群之一,广府人过年有何独特之处?
曾应枫:从古代岭南到如今沿海开放的广府人,过年习俗自成一派,丰富而多彩,传统又新鲜,备年货、团年饭、行花街、迎财神、赏花灯等,历经千百年,形成一套以“除旧迎新”为主题的程序,成为约定俗成的仪式。比如,人们见面一句“恭喜发财”的拜年问候,就显示广府年俗与中国北方地区的差异。
2019年2月,市民在广州西湖花市上与“财神”合影留念。陈骥旻 摄根据广府年俗活动的集中情况以及人们着手准备“过年”的普遍时间,春节一般从腊月廿三或廿四“谢灶”(送灶君老爷上天)开始,到正月十五元宵结束为止。也就是说,从“谢灶”那天起,就进入年关,这是过年的序幕。之后,要大扫除、购置年货和准备年宵食品、年夜饭等。俗谚“年廿三,洗衣衫;年廿四,扫屋子;年廿七,执归一;年廿八,洗邋遢;年廿九,脏物都搬走;年卅晚,团年饭后去卖懒”,基本把广府人忙碌的年关讲得比较清楚了。
值得一说的是,以往,除夕之夜,广州西关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有“卖懒”风俗,就是各家各户的小孩提一小灯笼,拿一红鸡蛋和一个茨菇,三五成群在街头巷尾边走边唱:“卖懒,卖懒,卖到年卅晚,人懒我不懒。”“卖懒”寓意新的一年更勤奋,可惜如今这种风俗在广州等城市已逐渐消失。
广州一新春民俗文化活动上,市民爬上“金山”摘水果。高16米的“金山”上堆砌着苹果(代代平安)、柚子(越碌越有)、甘蔗(掂过碌蔗)等具有吉祥寓意的水果,吸引游客“爬金山”讨好兆头。陈骥旻 摄中新社记者:在中国,民以食为天,春节美食通常在一年中最丰盛。广府人春节美食有哪些特色,蕴藏了何种美好愿望?
曾应枫:广府人传统年货包括鱿鱼、发菜、冬菇、虾米、粉丝等。年前还要开油锅,炸油角、炸煎堆、炸蛋散、包油角等食物,一般是全家动手,丰衣足食。蒸糕也是广府人过年的必备,除了蒸年糕,还有蒸萝卜糕、马蹄糕、九层糕等,既好吃又讲“意头”,象征“步步高”。
民众在广州一茶楼饮茶、吃点心。陈楚红 摄团年饭也叫年夜饭,这是广府人过年的重头戏,是一家人一年当中最为讲究和隆重的一餐饭。广州有“无鸡不成宴”的说法,广府人喜欢白切鸡,也称“白斩鸡”,还有鸭、鹅等三鸟,食材要求新鲜。烧肉肯定少不了,好吃且有“好意头”,寓意“红皮赤壮”,人丁兴旺。当然也要有鱼,寓意“年年有余”,团年饭的鱼要求新鲜,一般多是清蒸。此外,还有好多传统美食佳肴,如芋头扣肉、发菜焖猪利、生菜以及老火靓汤。
中新社记者:今年春节,广州多地重启2023年传统迎春花市,广府人为何如此热衷“行花街”?
曾应枫:广州素有“花城”美称,市民春节“行花街”历史由来已久。西汉陆贾所著的《南越行纪》记载,当时的妇女“以彩丝穿花心,以为首饰”。明代,广州花市已是著名广东“四市”之一。明末清初学者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亦有相关记载。广州真正成规模的迎春花市形成于19世纪60年代初。民国初期,广州拆城墙开马路,花市空间扩展。“年三十晚行花街”逐渐成了广州市民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行花街”民俗有增无减,发展规模越大。
2019年2月2日,广州西湖花市开市,吸引市民前来游玩。陈骥旻 摄在广州,“行花街”的高潮是在团年饭后。大人和孩子喜欢金桔,又好看又好吃,寓意“大吉大利”;年轻人喜欢大朱砂桔和吊钟花,寓意“财源滚滚,大展鸿图”;未婚男子则钟意买桃花,扛着它在花市转几个圈,寓意“行桃花运”;主妇和老人多喜欢买菊花、剑兰、水仙、鸡冠花等时花。
2019年2月,市民在广州天河花市选购迎春花卉。陈骥旻 摄2021年,广州“春节(行花街)”列入中国国务院公布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即使受新冠疫情影响,广州2020年、2021年、2022年没有举办正式的大型迎春花市,但很多市民还是会上街购买年花。今年春节,包括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西湖路迎春花市等多地花市复办。
中新社记者:广东是中国经济第一大省。广东人拜年喜欢讲“恭喜发财”,这跟广东经济状况有关吗?
曾应枫:“恭喜发财”是广府人拜年最多的用语。有研究显示,“恭喜发财”源自清末时期的广州十三行。据民间说法,在清代,广州十三行的一些中国人每逢过年时都会到行商商馆里去拜年,一进门便不停地说“恭喜发财”。此后,“恭喜发财”广为流传,成为一句常用的新年祝福语。
广州被称为千年商都,也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商业氛围浓厚,一直是富庶繁华之地。实际上,一句“恭喜发财”表明了人们的新年愿望——希望收入有提高、经济上有盼头,迎来好生活。
2022年2月,游客在春节假期期间来到广州白云山上观赏广州城区风景。陈骥旻 摄在包括广府地区的广东各地,春节期间,长辈会向来拜年的晚辈派“利是”,“利是”即红包,表达对晚辈的祝福。节后返岗后,很多未婚人士还会“逗利是”,遇到已婚同事便道“恭喜发财”,紧接着俏皮地添多一句“利是逗来”。至于金额多少并不在乎,金额10元(人民币,下同)、20元的利是,大家都乐意接受,派利是的人也没有压力。这一点非常好,没有攀比的风气。
岭南年俗——利是封。陈楚红 摄中新社记者:广东是著名侨乡,祖籍广州、佛山、江门等地的华侨华人众多,广府人遍布世界各地。据您观察,广府年俗年味在海外的传播和传承怎么样?
曾应枫:广府年俗随着广府人的迁移而传承至港澳及海外,春节作为阖家团圆之日,对传统年俗的延续也是与港澳同胞、海外侨胞联系纽带的延续。比如,“行花街”民俗除了影响到珠江三角洲一带城镇,香港、澳门等地亦有花市,并辐射至东南亚等地的华侨聚居区。
广府年俗起到了增进家族亲情、提升文化认同感和加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作用。一直以来,海外的广府人也过中国年、吃年夜饭,尤其是岁数较大的华侨更是重视春节。每年春节,本人在海外的亲戚都会寄回拜年贺卡,虽然贺卡通常是圣诞卡,但写的内容却是中国春节的问候和祝福。年年如此,从未忘记。
广州猎德幼狮班的学员在猎德李氏宗祠练习舞狮基本功。陈楚红 摄在海外,广府华侨华人社团是广府年俗传播、传承和发展的重要桥梁。每年春节,广府华侨华人社团组织在唐人街等场所开展舞龙舞狮、派利是、花车巡游、中式美食品尝等活动,非常热闹。我们要进一步依靠海外华人社团的力量,支持其举办各种新春活动,并吸引年轻人参与。
中新社记者:广府年俗是否折射出了岭南文化的特点?广府年俗传承发展路在何方?
曾应枫:广府年俗作为中华民族春节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节日起源、节日时间、节日文化心理等方面体现了与中国传统文化一脉相承的特征。同时,广府年俗更是岭南文化的集中体现,它在祭祀、饮食、交往等各方面呈现出了浓郁的岭南风情。无论是年夜饭、“行花街”,还是拜年语“恭喜发财”、派发“利是”,均体现了重商务实、重彩头、包容性较强等广府文化特征。
广东佛山民众在快子路选购挥春。陈楚红 摄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广府年俗也在变化。当然,一些习俗也无可避免地面临消失的局面,比如前面提到的“卖懒”;现在,除夕夜难以听到鞭炮声。广府年俗如何延续并发扬光大,值得思考。我认为,应顺应时代进步,在传承中不断发展创新,融入现代元素,赋予新的生命力。比如,通过社交平台抢红包、拜年,就是科技进步下的春节新现象。
2019年2月,广州越秀公园迎春花灯璀璨绽放,缤纷炫目的各式花灯吸引市民前来观光游玩。陈骥旻 摄值得一提,在广府地区,除夕夜交子时燃放“开门炮”是重要年俗之一。旧时,春节燃放鞭炮有着“吉祥迎新”“驱瘟驱邪”的意义,这一民间传统延续数千年。如今除夕燃放“开门炮”,迎新送瘟神,更有提振人心的意义。(完)
受访者简介:
曾应枫,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一级作家,历任三届广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现任广东省文化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创作出版小说、散文、儿童文学、影视文学、报告文学、民间文学等三百多万字,多次获得省市各类文学奖项。代表作有《广州故事》《省港人家》《俗话广州》《广州民间艺术大扫描》《广州牙雕史话》《纤云弄巧摆七夕——广州乞巧节》《龙舟竞渡——端午赛龙舟》《织金彩瓷——广彩工艺》《舞动南方——南派醒狮》《广州民间艺术大会堂》《传承与守望——广府文化“非遗研究与实践》等。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